2017年8月14日下午,港闸法院首次采用“要素式审判”模式,并经征求当事人的意见,适用简易程序合并开庭审理了三起工伤认定行政案件,仅用45分钟即完成所有庭审流程,当庭作出判决,并于当日制作了相对简化的要素式判决书。该案从7月21日立案至8月15日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、办理结案手续,审理天数仅为25天,审理效率得到了有效地提升。南通中院院长曹忠明、审委会专职委员高鸿及多名省、市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,对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。
在行政案件审判中试行“要素式审判”模式,是该院推进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。该院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发现,大多数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用工事实、事故伤害事实比较清楚,工伤认定程序较为清晰,需要审查的要件事实相对固定,具有适用“要素式审判”的基础。同时,该类案件的快速审理有利于尽快确定工伤法律关系,使工伤职工能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。因此,该院决定在工伤认定行政案件中试行“要素式审判”模式,并针对劳动者、用人单位、工伤认定机构、复议机构等诉讼主体,设计出《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要素表》。开庭前,由当事人填写相关要素表,以确定当事人有争议的要素和无争议的要素,归纳案件争议焦点;庭审中,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要素不再组织举证、质证,仅针对有异议的要素进行重点审查,从而简化庭审,提高效率,达到庭审实质化;文书制作时,对没有争议的要素事实概括陈述,围绕各方当事人争议的要素充分阐述裁判理由,从而实现裁判文书的繁简适当。
港闸法院“要素式审判”模式的试行,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,提高审判质效,实现简案快办、繁案精审,作出了有效的探索。